东莞入户新政策 落户条件及办理方法需要资料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
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非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人才入户:
(一)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二)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四)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五)具备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六)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七)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二、申请时间
全年常态化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方式及地点
四、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申请人提出条件准入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和广东省居住证。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1) 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3.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薄库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单位公章): (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二)资格资料
申请人须按达到的准入条件类别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提供资料: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殊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提供资料: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能在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系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3、具备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提供资料: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 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4.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提供资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输证证明(他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无需提供学历验正证明,只须提供学信网有效验证码)。
提供资料: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6、具各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不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提供蛮料中央工国家队业资格证书成4今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道书(相院证书多胆上述第3或4点要求作出查验),
7、具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成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1.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爱证证明(机应证书参照上述第1点要求作出查验)。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各中场工以国家明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上述第3点要求作出查验)。
提供资料: A类: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B类:访问学者/外出进修类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境外进修/访问证明。
10、Zui近三个连续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0元以上:
提供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薪金纳税情况证明。
提供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参保员工名单。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提供荣誉证书。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定年限的, 提供立功表现证书、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5。
五、申请流程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
联系方式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2栋902室(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李生
- 手机:18103002716
- Email:chun_n@foxmail.com